本报讯 近日,汉中市公安局玉河分局接群众举报,经缜密调查,侦破了一起用传销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刑事案件。
据查,居住在略阳某厂区的彭某、王某这两名妇女,从2004年10月至2006年4月期间,打着直销“林枫服饰”的幌子,采取极其隐密的手段,在该县境内发展下线。她们用所谓“高额回报”、“告诉你一个快捷致富的方式”等言词,煽动、诱导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传销网络,牟取非法利益。已查明的涉案金额20.55万元,现同案4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侦查。
(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