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为重点工程企业护航
本报讯 富平县为了不断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出台了《富平县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合法权益挂牌保护暂行办法》,对全县2006年确定的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挂牌保护。
该县对确定的重点项目、企业分别授予“富平县重点建设(工程)保护项目牌”和“富平县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严禁各类影响挂牌单位正常工作的行为发生。挂牌单位在未被取消挂牌保护资格前,行政执法部门对项目、企业的检查、收费等工作,须经县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公布电话号码,及时查处“三乱”问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人员,从严查处,并追究其领导责任,努力为重点企业、项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杨毛 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