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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价格欺诈当小心
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物价检查所通报了近期市场上的6种价格欺诈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引起注意。
6种价格欺诈行为为:一些经营者未经价格监督机构监制,擅自设计、印制、销售标价签,甚至仿制、盗印标价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标价签、价目表等标示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与实际不相符;同一类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场所标示两种价格,如吊牌价与标签价不符,POP标示与标签不符,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谎称企业倒闭、清仓,谎称拆迁、转行,宣称大放血、大甩卖;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有商店宣称购物有奖,小票抽奖,但奖品是购物机会,但所购物品质次价高,严重损害顾客利益,如某超市小票抽奖5.5折购银首饰,但有关部门抽检发现银含量仅1%;广告、宣传已构成或者涉嫌价格欺诈,标示的破底价、全市最低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实习生 胡雪莲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