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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03日
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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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涉嫌非法集资 数千老人赔掉养老钱

据新华网 塔园“植福之地”的字样很醒目,却让许多投资老人看着伤心

老人出示的塔园权位使用证书

国家规定,只有持死亡、丧葬证明才能购买骨灰塔位。但渭南市沈湖塔园公司近年来不仅面向在世的老人销售塔位,还违规大肆销售“投资型”塔位。在购买者拿到的塔位永久性使用权证上,竟然有渭南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钢印。

正是因为民政局的参股,自1998年到2005年,先后有近万人投资了沋湖塔园塔位,其中绝大多数是老人;他们少的投资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后来数千老人不仅没有领到承诺的“高回报”,连投资的“养老钱”一时也要不回来了。目前,沋湖塔园一事已引起渭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警方也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介入调查。

2003年9月19日,家住西安市的七旬老人李伟(化名)倾毕生积蓄十余万元,做了生平最大的一次投资:购买渭南市沋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园公司)的8份塔位。然而两年后,当他拿着权证按期去销售服务处领20%的投资回报时,工作人员却称没钱兑现。

“那什么时候有钱呢?”李老问。对方摇摇头,说不清楚。由于投资的十余万元本金也拿不回来,李老顿感陷入“泥潭”。“买的时候,公司人员说塔园是公司与民政局合作的项目,我想,既然是政府搞的,就该没啥问题,可现在还是出了问题。”

自1998年4月到2005年7月底,近万群众投资了沋湖塔园塔位,而其中大部分都是西安城区的一些老人。他们少的投资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涉及金额达上亿元。而至今有数千人既无法领取“投资回报”,也拿不回本金。

一念之差 投资十余万元购塔位

2003年7月的一天,李伟和老伴在省体育场晨练时,一位姓张的老人称可乘免费车辆带他俩到渭南沋湖塔园去看看。为慎重起见,他叫上了家属院的其他几位老人同去。看到塔园山清水秀,金碧辉煌,李老一行游兴颇浓。塔园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塔园是公司和渭南市民政局合搞的,主要是让老人们百年后有一个安妥的去处。听此,李伟等几位老人不觉心动,并在对方请求下留下了联系方法。

回家后,塔园公司工作人员刘某开始不断给李老家里打电话,劝他购买塔位。

“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凡投资塔园的,除了可把塔位自由更名外,还可享受公司两年期的还本获利。两年期满,凭‘五证’(本人身份证、塔位永久使用权证、塔位购买发票、塔位合同书、本人电脑识别卡)到公司领取20%的红利。”李伟说,塔位投资的回报很高,而且是两年期的,如承购人愿意保留塔位,无论是否更名,都可凭“五证”到公司确定塔位编列。如不愿保留塔位则将塔位退还给公司,取回原购买金额款项。

李伟还被带到了塔园公司设在西安南大街的一个销售服务处,询问正兑付利息的几位老人,听已如期获得了收益,顾虑彻底被打消。李伟于是回家取出十多万元积蓄投资了8个两年期塔位。

矢口否认 渭南市民政局称没参股

事实上,大多数老人投资塔位是看到了塔园的政府性背景。可是,渭南市民政局在是否参股塔园一事上,却予以否认。据渭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双拥办主任张战辉介绍,塔园是由渭南社会福利工贸公司与苏州康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兴办的,当时装修成的塔位有5万个。由渭南社会福利工贸公司投资100亩土地,折价300万元,苏州康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惠某个人出资228万元,注册资金为628万元,由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记者从渭南市工商局档案室,查到塔园公司1998年成立时的注册登记档案,结果大大出人意料——市沋湖塔园公司1998年7月17日在渭南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时,公司股东只有渭南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和苏州康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丽公司)。该处便以100亩的土地投入(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出资),占到了投资比例60%。康丽公司则出资200万元,占到了投资比例的40%。注册后,法定代表人由在渭南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法定代表人刘伍元担任,公司董事会7名成员中,有4名是渭南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公司经营范围为骨灰存放和殡葬祭祀用品的销售。并没有渭南社会福利工贸公司这家公司。而且直至2004年公司的年检报告中,也未见该公司出现在股东、发起人一栏里。令人奇怪的是,仅过了一年,即1999年年检报告中,乙方法定代表人由康丽公司变更为惠某,甲方法人名称也由殡葬管理处变成了市民政局。直至2004年年检公司的股东“法人名称”一栏,再次由渭南市民政局变回渭南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目前,沋湖塔园公司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警方已依法介入调查。 (张波 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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