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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北国周末-观察·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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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可晚10年退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透露,为了缓解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的压力,我国将逐步对高技能人才实行灵活退休制度。

劳动保障部表示,今后将允许身体健康、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推迟5到10年退休,身体健康者可65岁退休,这既符合国际上普遍实行的弹性退休趋势,也可以保证企业对高技能人的需求。

劳动保障部还规定,今后,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到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保证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所谓高技能人才指的是在生产、服务等岗位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掌握专门知识技能,具备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资质的人员。目前,我国2亿6千万城镇劳动者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仅有360万人,与企业需求相差10个百分点。

(《中国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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