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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14日
区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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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本报讯 “跳楼价、清仓价、甩卖价等促销价依次闪过,后边的价格却一直是358元,先摸良心再定价。”可以说,这则今年最佳公益广告,形象反映了混乱不堪的价格市场现状。为了规范商品价格,10日,西安市召开“价格服务进商场”现场会,表彰近年来明码标价的3家示范单位,以此带动全市商贸系统在两年内健全各级价格监督组织。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商贸企业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行一货一签,杜绝虚标原价、违规促销等欺骗消费者行为;相关部门应帮助商场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物价员队伍,使企业明白对商场内部价格应该怎么管,具体管什么,管成什么样子。此外,各商场应设立自己的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公布价格监督站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徐小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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