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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11月16日
劳动保障
03

我们能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百事通:我们单位是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如果就地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能不能享受当地政府的减免税收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李克品

李克品同志: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本辖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属于社区服务型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劳动保障部等18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并出具《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经税务部门审核,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办法按《税收政策通知》、《税收政策实施意见》执行。

同时,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在相应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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