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政策放宽
本报讯 今后,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可通过小额贷款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联合下发了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据了解,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可自行到银行申请贷款。失业人员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元,特殊情况可放宽到5万元以内,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根据经营项目、个人信用状况及还贷能力等情况确定。贷款的期限不超过4年。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经营项目和还贷能力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今后,我省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国家财政贴息,贴息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贷款人符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可向县、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政策。
具体的贴息标准在规定的项目、额度、期限范围内,按照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贴息资金从中央下拨的贴息资金中列支,贷款人数及贴息贷款额度计入小额担保贷款统计范围。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创业人员自行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送经办银行签署意见;持经办银行签署意见申请表送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复员转业退役证》、《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贷款发放凭单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签署意见;财政部门复核并向经办银行及时拨付贴息资金。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徐小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