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6年12月08日
北国周末-生活·服务
03

谨防电动车维修陷阱

由于国家对电动车还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各个厂家目前是自行推出“三包”规定,导致不少消费者利益受损害后维权难。为此,工商部门提醒,谨防电动车三大“维修陷阱”。

一是换配件保修期计算玩手段。电动车经销商在为消费者更换配件后,并不是从更换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包”期,而是仍旧从整车购买之日起计算,这样就无形中缩短了免费售后服务的时间。

二是维修不记录事后不承认。一般情况下,产品多次维修是可以退换的,然而一些商家为了逃避责任,在给消费者维修电动车后从来不填维修记录。当消费者多次维修仍解决不了问题要求退换时,经销商则不承认多次维修,而消费者也不能拿出维修记录证明。

三是以谎言拖延“三包”期使免费服务变收费服务。如工商部门接到一消费者反映,购买电动车后用了10个月,发现电瓶不能继续使用,于是找经销商交涉,却被告之店里没有新电瓶,要换新电瓶则要等厂家发货。两个月后,经销商通知该消费者,电瓶到了,但电瓶已经过了厂家承诺为期一年的“三包”期,所以换新电瓶要收费。

工商界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检查随车是否配备齐全了保修卡、说明书、厂家承诺书等,特别应留意保修卡上生产厂家是否对“三包”作出约定,包括“三包”期限、退换货条件、折旧率等内容,且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记录卡。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任何维修、服务商定的协议,都要形成文字材料或写进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留作证据。

(李美娟)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