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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业化工集团要求
不生产带血的煤
本报讯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高仰才在元月9日召开的2007年安全工作会议上表示,对今年发生第一起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凡发生一次2人以上事故的矿井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对主要责任人撤职处理。
2006年,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实现了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集团公司各单位均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地面生产单位均杜绝了重伤事故;铜川矿务局下石节矿、澄合煤业公司二矿、王村斜井、蒲白煤电公司西固煤业公司、陕煤建司瑞能公司等5个单位实现了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高仰才要求所属各单位,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集团将严肃追究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单位领导的责任。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沈浩强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须居安思危,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