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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3月05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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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盗窃自行车行为最高奖五千

本报综合消息 “偷盗、窝赃、销赃自行车,都将被严处”,近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3月至7月,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据介绍,近年我国每年被盗自行车近400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70多万辆,经济损失超过20亿元。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发现被盗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查处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以及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等。

根据“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六部门还联合印发了《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按照四个级别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其中,对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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