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经济适用房莫变味
·胡长荣·
提起经济适用房,众所周知,这是政府部门为照顾那些生活有困难、收入低、原住房面积小的老百姓而建造的。按照规定,面积一般都在60—80平方米,为的是让困难户买得起。
眼下,经济适用房越来越“发福”,违规超标的现象已屡见不鲜。据报载,开发商在山东济南建起了面积严重超标的经济适用房,最小的160平方米,最大的295平方米,一共8栋,全部被省直机关买走,这些经济适用房地处风景区,显然是有备而来,为官员量身定做的。笔者认为,既然是政府为建造的经济适用房,那就要让真正符合条件的老百姓住进去,一是要在面积上控制在90平方米;二是对入住者要有一定的手续并公示。如果像山东济南那样建近30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老百姓能买得起吗,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忽悠老百姓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