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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民办高校同公办高校要同等地位
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部近日召开“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座谈会”。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明确民办高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质,进一步落实民办高校同公办高校的同等法律地位。
袁贵仁说,今年是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和维护民办高校稳定的关键年。要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激励政策,规范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引导民办高校将发展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一些民办高校代表表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为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共同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尽快制定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平等待遇,尽快制定科学明确、切合实际的行政法规,对民办学校存续、变更、终止等各个环节的产权归属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