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权益
应该成为国企改制的“硬指标”
本报综合消息 “2006年全国地市以上总工会接待因企业改制问题来访的职工14.96万人次,占职工来访总数的38.19%,排在上访案件的第一位”,“截至2006年6月底,仅对全国11个省(市)的调查统计,改制和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共拖欠职工工资约20.5亿元、补偿金7亿元”……
3月12日下午,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委员代表工会界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大会上,就“认真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发言。一组组翔实的数据深深地触动了在座委员们的心,大家纷纷表示,国企改制要重视资产,但更应重视职工权益,这是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受侵害,深层次原因是有些企业领导忽视了职工当家做主的地位和权利。”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佟常印委员说,自己在国有企业干了几十年,深知如果企业改制能够尊重职工民主参与的权利,听取职工的呼声意见,职工的权益不可能受到严重侵犯。“据我了解,相当一部分国企改制完全是领导决策说了算,职工没有发言权,或者说了也很难得到采纳。”
“国企改制的思路要转变,多琢磨琢磨市场才是根本,不能光盯着减员甩包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党组书记张青林委员说,在国企改制中要重视资产保值增值,但职工权益更要重视。他对一些国有企业忽视甚至侵犯职工尤其是为企业发展做出历史贡献的老职工权益的现象痛心疾首。“看一个企业是否真正有责任、负责任,不仅要看销售收入、利润和资产的增长,更要看其职工权益是否有保障,企业劳动关系是否和谐。”
西南兵工局党委书记何世斌委员认为,当前,农民工群体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及离退休职工正成为两大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问题近年来逐渐得到关注,但有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及离退休职工的声音少了,可实际上问题并没有得到切实解决,这为劳动关系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了隐患。他建议,应该把企业下岗、失业及离退休职工的权益实现情况,作为对企业改制考核的“硬指标。”
“在国企改制中维护职工权益,关键要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途径与渠道。”佟常印委员认为,职代会就是非常有效的形式,但当务之急是要采取得力措施,让职代会真正起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搞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