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即将开始
据《工人日报》消息 200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总书记处的要求,有关部门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评选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与去年相比,有以下几个地方发生了变化:
一、推荐评选条件中,增加了有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内容。
二、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要求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由2006年的50%以上提高至55%以上;集体中的非常设机构不参加评选;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必须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产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名额;涉及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要由相关省(区、市)工会提出明确意见,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全国总工会,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女职工比例提高到25%。
四、规范了即时表彰工作。从2007年起,各省(区、市)可从本地重点工程建设的实际出发,即时向1至2个单位、2至3名一线职工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或奖章。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必须按程序向全国总工会申报,经全总书记处批准,并且占用该省(区、市)下年度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