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卫生局求助的启示
·王新军·
近日看报,见有说榆林市卫生局因多次下文管不了违法行医医生和违法医疗广告,不得不向政府求助的报道,心中不觉感到好笑。
堂堂政府主管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的事却束手无策,谁不觉得荒唐!医院要营业和医生要执业,都要得到卫生部门的许可,按理说卫生部门对他们拥有绝对的管理权,医院和医生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几次下文纠正不改,是不是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呢?我看这里还是一个执法不力的问题!
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讲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机关作风。是不是就要政府职能部门能力弱化呢?警察在执法中被攻击,甚至伤害,那是因为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但卫生局管不了医院和医生确实让人费解。医生违法行医且屡纠不改,他是否涉嫌违法行医罪呢?是不是就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呢?到这一步还怕他置之不理吗?还用得着向市政府求助吗?我想,问题还是在我们卫生局里面,是不是因为违法行医者是当地“名医”而不便进行处罚呢?
我想,任何一个稍有法律知识的人都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他们会不知道依法行政吗?但榆林市卫生局为什么只发文纠正而不进行处罚呢?这恐怕只有他们知道了!
作为市政府,面对部门这样的求助,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尽快的做出处理,否则追究他们领导的责任,相信不久这件事就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