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道路运输从业者将持新证上岗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发(换)证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决定由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联合对原承担经营性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查,条件不完善的应当督促完善,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符合条件的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统一编号后发放经营许可证。统一对道路运输经理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驾驶培训教练员等有关从业人员重新审核建档,并按交通部有关规定换发新的从业资格证。据悉,到2008年6月30前为新旧版从业资格证件替换的过渡期。
(侯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