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及时倾听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物价部门与群众的联系,近日,省物价局发文建立了全省物价系统局长接待日制度。
制度规定,自2007年5月起,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为局长接待日。将公开接待有关单位及群众来访,现场解答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受理价格举报,听取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
据悉,省物价局已于昨日上午,开展了第一次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有关价格政策的问题。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