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一次性结算退休金退休老人生活如今犯难
对于年近古稀的退休工人王引良来说,退休回到了原籍安家。退休后的几年,还勉强从原单位能领到退休金。之后原单位便强行以一万元一次性了结退休金。如今,年老多病的王引良,看病没有医疗保险,一家老小六口人,日子过得很艰难。为此,他先后找过麟游县政府相关部门,也无济于事。
退休后回到原籍凤翔县郭店镇小旗务村四组的王引良向记者说,他1958年参加工作,在凤翔县大修厂工作。1966年组织安排支援山区,被调到了麟游县农机修造厂工作,多次被评为厂、宝鸡市机电局先进工作者。由于工作出色,1984年选调到县政府后勤部门工作,1985年被组织调到民政局下属的社会福利厂,还担任过副厂长职务。
1989年10月12日,王引良经县劳人局同意退休,回农村安置,发给建房、安家费各300元。退休金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发,每月96.75元退休金,从1989年11月起执行。一直到1997年,退休金增加到每月200多元,他每月还可以领到退休金,1998年之后从原企业就领不到退休金了。
2000年,麟游县福利厂干脆来了个“绝招”:从2000年元月起一次性发给退休金一万元,解除与王引良的劳动关系,由职工转为居民。企业答应签了协议就付清1999年以前拖欠的退休金。但是王引良说,协议签了,并没有完全支付拖欠的退休金,硬被企业给哄骗了。
早在1995年6月,国家劳动部就发出劳部发(1995)262号文件就明确指出,有的企业对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引起了离退休人员的不满,影响了社会的安定,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并明确规定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
国家有明文规定,怎么就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呢?王引良老人原企业没有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使他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尽管经济困难,他还借钱坚持每月交纳党费。
更令人费解的是,企业与退休职工王引良签的一次性算清退休金的协议书,还经过麟游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怎么能让退休老人王引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呢?当地的相关部门应该真切地关注一下,让这位退休老人享受到晚年的幸福。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