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用八条规定了工会主席的职权,主要是: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