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挂牌保护”当休矣
·徐林林·
“过去对少数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确实抑制了乱收费、乱罚款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但对其他未挂牌企业有失公允。现在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这个办法不错,更加客观、更加公平。”日前,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某公司老总对取消“挂牌保护”深表赞同。
在我看来,所谓“挂牌保护”所掩盖的问题不容小觑。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作为市场主体,无论企业大小,经济效益如何,只要依法经营,都应该是政府“保护”的对象。而在一些地方受“挂牌保护”的企业多半是那些所谓“利税大户”。这,实际上是对其他企业的一种公开歧视,而且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治“乱”无方,只得推行“挂牌管理”。但凡“有权”乱收费、乱罚款的,无一不是政府相关部门。按说,通过制度安排遏制这些部门吃“唐僧肉”的冲动,方为治本之策。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权力商品化久禁不止,只好本末倒置,使出了“挂牌保护”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