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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7月03日
区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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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为黑砖窑事件引咎辞职

·雷钟哲·

山西省一些黑砖窑非法用工的严重问题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难以置信,在21世纪的今天,竟还有人胆敢使用虐待童工,让孩子手脚并用从事苦力。如果因劳累过度稍有松懈,就会被监工拿起砖头,砸得头破血流,然后用破布一裹继续干活。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伺候,更是家常便饭。要知道他们最小的只有8岁,每天工作却在14个小时以上。——如此罪恶若不引起沸沸民怨,除非全是铁石心肠。

如果说,黑心老板剥削敲诈童工,缘于资本积累的罪恶属性,但这种违法恶行,却能长期存在,就十分令人费解。当地诸多的政府机关又银洋镴枪形同虚设?倘若这样,大多数黑窑场为什么每年还要向派出所上交“保护费”?而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竟然也有人把已获解救的童工,倒卖给其他窑场。可见,他们不是失察,而是与黑窑主狼狈为奸共荣共生,组成一个非法的“利益链”。

显而易见,当地政府的诸多大员,已经严重渎职失职,不再配做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不配成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知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有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引咎辞职制度。今后,别再让那些尸位素餐、浑浑噩噩的领导继续当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大约永远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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