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紫阳三方资金补贴个体户参保
本报讯 日前,安康紫阳县出台《紫阳县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每年由县财政、人劳局、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三方共筹集资金25万元,补贴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这个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户经营和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并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遇特殊情况脱保、断保而申请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费的,均可申请享受此项补贴。新参保的并按时足额缴费者,按500元给予补贴,其第二年连续参保缴费的,仍可申请享受300元标准的补贴。对于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新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者,按800元标准给予补贴,其第二年连续参保缴费的,仍可申请享受600元标准的补贴。对于之前参保,但出现脱保、断保情况的,经审核批准接续基本养老关系并按时足额缴费者,按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为保证对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正常运转,县财政每年预算拨付10元,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筹集10万元,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筹集5万元,共计25万元,拨付到县就业再就业资金专户,年底根据扩面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算。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