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全省推进国企政策性破产工作
本报讯 今明两年,全省有100户国有企业要实施政策性破产,其中中央企业4户、省属企业20户、市属企业76户。4户中央企业和省属20户企业的政策性破产要在今年基本完成,市属企业要完成工作量的50%。到2008年末,全省政策性破产工作基本结束。
为了切实抓好政策性破产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市要成立由主管市长牵头,国资、财政、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政策性破产领导机构。破产领导机构对每一户拟破产企业都要抽调人员组成破产指导小组,进厂指导工作。对重点企业采取领导包干制度,一个破产企业,派一名领导,一抓到底。
省委、省政府指出,财政部门对已列入政策性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要做到足额、及时拨付。省财政负责对实施政策性破产的下划企业的补助费用足额及时拨付;对列入全省规划外破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实施依法破产时,破产费用不足部分,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省属下划企业由省级财政负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手续的衔接,做到破产不断保。同时在就业培训、提供工作岗位以及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金融机构要站在全省经济发展的高度主动为企业破产创造新条件,对列入总体规划拟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不得在企业关闭破产方案实施前转让或出售已确认的债权,也不得加紧追讨债权及担保责任。
省委、省政府特别强调,在破产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民主程序指导,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贯穿于破产实施全过程,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意见,重大问题由职工讨论决定,引导职工正确理解政策性破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