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7年09月05日

陕西工人报一线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图片新闻 职介机构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 我国立法筑牢民生之本 为促进就业建立政策支持体系 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就业工作职责

当前版:第A3版:一线职工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翻页
一线职工
03

为促进就业建立政策支持体系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提出建立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以充分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邹声文 李亚杰)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