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用人不疑”之疑
·廖世勤·
“用人不疑”这条多年来的古训已成为用人的一种定律,强调的是领导人对下属要充分信任。但如果把“用人不疑”片面地理解为要绝对相信所用之人、相信一定能干好,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用人不疑”提醒领导人放手使用人才,充分发挥其才能,有积极的意义。但人是复杂多变的,一个人在某一段时间某一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被评为先进、模范、人大代表,因而得到提拔重用,因此领导放弃管理,没有严格纪律制度约束,随着环境、工作、地位的变化,思想也会发生变化,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甚至出现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走向犯罪,这种情况是常有的。出现问题和走向犯罪主要责任当然在自己;但与领导用人上的片面性,忽视人的变化,使用后的管理过于放手信任是分不开的。看来,“用人不疑”也需疑,防患于未然,对干部个人健康成长、事业不受损失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