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7年12月04日
头版
01

让法律威慑力成为职工的依靠

·王娇萍·

距2008年1月1日只有不到一个月时间了。随着《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近来劳动关系异动现象频繁。广东、海南、四川等省份,皆传出企业突然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的事件。

“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规避《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坚决要求其纠正。”这是全总专门就制止用人单位劝辞职公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的。对于一些用人单位违反和规避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全总的态度鲜明而坚决。

自《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工会组织就被推到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风口浪尖”,每每有涉及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事件发生,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开始习惯把目光投向工会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会真的是责无旁贷。”全总法律部法律顾问和监督处处长王敏表示,全总对各种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一直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那些引起公众关注的事件,多次责成各地方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积极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对于纠正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工会在表态和行动上都很及时。”一位长期从事劳动关系领域报道的记者说,广州环球帽制品有限公司事件发生后,工会马上介入调查并明确表态,要求广大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坚决反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提出一系列措施。“这不仅强化了《劳动合同法》的威慑力,也让职工切实体会到工会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

“工会不是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除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纠正,关键是要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向党委、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全总法律部法律顾问和监督处副处长黄龙解释说,这也决定了工会做的大量工作是社会公众看不到的。

其中,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普遍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以避免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误解,也是各级工会组织一直在默默努力做着的“基础工程”。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