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以社会保障消弭身份歧视
·唐志强·
据报道,贵州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人员都应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这条新闻读后让人长出一口气。长期以来,围绕编制设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天然地造成了“在编”和“编外”的鸿沟。更令人不安的是许多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无人过问的难堪境地,养老、就医、意外伤害等基本保障待遇无法惠及编外人员,不仅严重挫伤了编外人员的积极性,同时极大伤害了他们的职业尊严。编制内外的省份歧视,也造成了事实上的社会不公。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上考虑编外人员,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政府责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社会保障最基本的方面,应当成为谋求社会公平的基本底线,这是政府最基本的执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