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野猪横行山区村庄遭遇“猪患”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生态条件的逐步改善,野生动物的活动也开始频繁起来。在一些山区农村,数量众多的野猪日渐成为危及农民安居乐业的困扰因素,野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农地因“猪进人退”而抛荒更不鲜见。
今年秋季以来,福建省福安市多个村庄遭遇“野猪部队”的频繁骚扰。在城阳乡占洋村,一说到野猪,村民们就气不打一处来。“只要野猪多下几次山,一季的粮食基本等于白种。野猪一看到吃的就来劲,拦都拦不住。”村民林长坡向记者诉苦道。
在离村约2公里的一片梯田中,有林长坡家的3亩水田。春种秋收,辛辛苦苦忙活了大半年,眼看稻子快收成了,一群哼哼打滚的野猪却让老林的收成打了个大折扣。“3亩田,光种子、农药和化肥就要1000多元,正常年成能收成2000多斤稻谷,野猪一来,不仅收成大减,连田地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最终勉强打了400来斤粮食,野猪可把我坑苦了!”老林叹息说。
野猪成患并非福建一省独有,全国范围遭野猪侵袭的省份已达16个。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全国野猪数量已达百万头之多。除了对农业生产造成破坏外,近年一些地方还频频出现野猪伤人事件。就在今年12月4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中原镇团结村内一头野猪袭击了正在耕作的农民,最终造成1死3伤的惨剧。
猎捕成为应对猪害的另一种选择,无奈的村民索性拉起电网来“围歼”。220伏的家用电对肉糙皮厚的野猪根本不管用,一些农民便通过土制变压器转化为6000伏的高压电。福安城阳乡林洋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2007年下半年,一些村民在后山上架设电网,至今已经有6只野猪“落网”,平均一只野猪能在市场上卖到1500多元。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面对愈演愈烈的野猪之患,2006年福安市城阳乡政府向上级部门申请组建护农狩猎队,当年9月,宁德市林业局批准成立福安市护农狩猎队。
“到现在枪弹还没有发下来,我们已经向公安部门递了好几次材料,现在仍在审批当中。这时节正值野猪闹得厉害,一天接到好几个求助电话,我们也没有办法。”谈到一年多来一只野猪也没打到,陈瑞仁颇显无奈。 (涂洪长 项开来)
图为民警挥钢管围堵野猪 周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