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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农村妇联主任团支书将按月领“红包”
本报讯 从明年1月1日宝鸡市农村妇代会主任和村团支部书记将按月领取定额补贴的工资。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报酬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解决。
宝鸡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报酬待遇问题的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报酬实行定额补贴。村妇代会主任和团支部书记由村常设干部兼任的,报酬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山区村不低于40元,设立专职妇代会主任和团支部书记的村组,报酬每人每月按不低于90元的标准,山区村不低于60元标准执行。 (唐志强 韩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