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铜川八千余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报讯 铜川市为确保市属国有困难企业人员有病能医治的原则,从2008年1月1日起,将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险费由市财政按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和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补助10年。
铜川市现有市属国有困难企业114户,在册职工21773人,其中退休人员14939人。这些企业大多处在长期停产、半停产状态,经营十分困难,无力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了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该市出台了《关于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从2008年1月1日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险费由市财政按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和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补助10年,按年度拨付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属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每人每月5元,由企业或退休人员缴纳。目前,8063名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90.9万元补助资金已纳入2008年度财政预算。 (喜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