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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8日
煤业化工专刊-安全之窗
07

警惕“劳保”问题

编辑同志:

劳保用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的防护装备,对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然而,近期一项调查显示,个别行业、部门在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上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执行标准太低。目前,个别企业在劳保用品的发放项目及数量上,执行的还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标准,存在着标准过低的问题,无法适应发展中的劳动保护的实际需求。二是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超期服役及挪作他用的现象。个别企业把关不严,主管负责人徇私舞弊,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劣质安全帽、工作服等发给工人,人为制造安全隐患。三是以钱物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一些企业故意混淆劳保用品、福利用品、职工补助的概念,能省则省,逃避责任。

存在上述做法的企业并不在少数。前不久,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行业是煤矿、冶金、化工以及建筑施工。这充分说明监督落实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笔者希望,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该真正从保障工人安全的角度出发,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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