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9日
一线职工
03

广东:职介机构不得兼营劳务派遣

据广州日报讯 各地要严格执行职业中介机构只能专营的规定,凡是职业介绍机构兼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要依法收回其职业介绍许可证。日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紧急下发关于抓紧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职业中介行为。

通知明确,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对原已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凡原来准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要在今年年审时取消此类经营项目。同时要严格执行职业中介机构只能专营的规定,凡是职业介绍机构兼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要依法收回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