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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1月22日
煤业化工专刊-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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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电厂项目核准将进一步规范

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核准程序,加强项目管理。

通知要求,企业投资建设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含煤矸石热电联产项目)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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