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医疗纠纷调处办法——《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今后患者遇纠纷可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或找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使医疗纠纷调处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