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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2月26日
煤业化工专刊-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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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战略库存制度缺失 “十一五”规划产量目标偏低

本次煤荒的深层原因

长期的煤炭战略库存制度缺失,直接导致2007年煤荒

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已发生两次煤荒。第一次是2004年至2005年,停机待煤严重时的装机容量约4000万千瓦,拉闸限电的省区多达24个,国家发改委曾采用行政命令手段,就近拦截运煤列车发往缺煤电厂。2005年以来,笔者曾在有关刊物上发表文章,指出煤炭库存不合理的危害并提出了煤炭库存制度要合理化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本该吃一堑长一智,亡羊补牢。

然而,在2006年、2007年我国煤炭总库存量(也称煤炭社会库存量,包括煤矿、煤炭中转站和用户的煤炭库存)不到1.5亿吨的状况下,宏观管理方面的负责人还在讲:“我国煤炭社会库存处于合理或基本合理水平”,主流中介机构也在喊煤炭行业要“限产压库”;在这次煤荒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一些中介机构发出的煤炭分析报告还在说:“煤炭库存总量位于正常区间”。

笔者不禁要问: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年消费煤炭12.5亿吨左右时,煤炭总库存1.5亿吨左右,而2007年的煤炭消费量比那时已经增加了1倍,达25亿吨以上,煤炭总库存仅1.5亿吨还称之为合理,这正常吗?

对于煤炭用户来说,自己不合理存煤,一旦出现煤炭生产和运输紧张就指望政府出面解决,这本身就有很大的风险。因为与计划经济体制不同,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责任与企业责任是有界限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不可能长期承担本属于企业的责任。同时,合理的煤炭库存不仅能够规避因缺煤停产受损的风险,而且煤炭库存本身能够增加效益,因为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总体趋势是上升的。以原中央财政企业商品煤为例,2000年煤炭供大于求时,平均坑口煤价仅140.19元/吨,而2007年平均坑口煤价已经涨到330.08元/吨,涨幅达135%,上涨了1倍多。如果那时一个煤炭用户增加30万吨煤炭库存,2007年就增值0.57亿元,减去库存管理成本等,至少获利2000万元!

经过比较煤炭用户适度增加煤炭库存的得与失可以看出,煤炭用户适度增加煤炭库存得大于失。煤炭库存不合理会直接带来国民经济受损和社会稳定风险(如企业停产待煤待电、居民生活受影响等)、安全生产风险(如为了增加煤炭供应煤矿突击生产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风险(如职工不能正常休假等)、铁路运输风险(如为了抢运煤炭而挤压其他物资运输等)、煤炭市场风险(如煤炭价格大起大落等)和国家利益受损等许多风险。可以说,煤炭库存不合理就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事故隐患,埋下了煤荒的定时炸弹。正如老百姓批评一些官员,“你们制造出紧急情况却让全社会来应急”。与之相反,如果2000年以后,我国煤炭库存总量特别是电煤用户库存合理,就不会出现这次煤荒,就不会打乱煤电油运的正常生产秩序和有关单位的办公秩序,就不会浪费那么多的管理资源。如果煤炭用户存煤达到40天至50天的用量,即使煤炭停产或停运20天,煤炭用户也有20天至30天的库存安全系数来从容应对紧急情况,从这个角度分析,长期的,盲目的煤炭库存运行导致了近期两次煤荒。我国传统的煤炭库存观念和煤炭库存制度已经非常落后,必须尽快改变!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产量目标不合理,使本次煤荒成为必然

2007年1月公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2010年煤炭产量目标定为26亿吨,由此测算,2007年我国煤炭产量应为24.4亿吨左右。然而,有关部门公布的2007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5.5亿吨,且2007年我国进口煤炭5102万吨,同比增幅高达34%,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供应还紧张,这足以说明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产量目标定得过低,本次煤荒成为必然。2007年,有关部门和中介机构根据我国现有产能及新建、扩建、资源整合新形成的能力,推算出我国2010年产能已超过31亿吨,即煤炭产能比规划产量目标多5亿吨。这明显夸大了2010年的煤炭产能过剩。这次煤荒中,连山西、陕西这样的产煤大省也都出现了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如果“十一五”期间按26亿吨产量的目标进行宏观调控,包括2008年在内的“十一五”后三年还会出现煤荒,这显然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我国的煤炭库存管理理念和制度早已落后,建立科学的国家煤炭战略库存制度刻不容缓。我国到底需要多少煤炭库存才合理?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煤炭库存率(年末煤炭库存量占当年煤炭消费量的百分比)约为6%,煤炭库存总量约为20天的消费量,而煤炭用户特别是电厂煤炭库存一般只有15天左右的消费量,有关方面认为合理。而国际的煤炭库存率是10%左右,终端煤炭用户特别是电厂库存量为40天至50天的消费量,即国际煤炭库存率标准比我国的将近高出1倍!

美国是世界第二大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其煤炭战略库存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美国的煤炭库存率一直在10%左右。近几年,仅其电厂的煤炭库存就达1.1亿吨至1.2亿吨,可用45天左右。2007年12月库存达55天的用量。正是有这一合理库存制度的有力保证,美国近几十年没有出现过煤荒。

笔者认为,我国的煤炭库存率不但不能比美国低,而且应该比美国高出1个百分点,应为11%左右,电煤用户的煤炭库存应够50天至60天的用量。因为:A.煤炭在我国的能源地位比美国重要。美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而我国以煤炭为主且年需求量比美国多1倍。B.我国的煤炭运输压力比美国大。美国煤炭运输距离相对短、运量相对小且煤炭铁路运输条件相对较好,而我国北煤南运、西煤东运距离长且运量大,运输条件相对差(如铁路春运紧张等)。C.美国的煤炭生产能力相对稳定,而我国煤炭生产的稳定性相对差(如煤矿安全事故多发,对煤炭产量影响大)。D.我国煤炭进口的增速比美国快,且制约因素比美国多。E.美国等国的石油战略储备实践也值得我国借鉴。

防止发生煤荒,确保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需要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共同努力,缺一不可。例如,对于煤炭用户库存特别是电厂煤炭库存合理化,不仅需要宏观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督促,更需要电厂从战略管理、危机管理、风险管理和企业责任的高度自觉行动。

国家应加强煤炭工业规划管理。提高煤炭工业规划管理级别。实践证明,国家级的煤炭工业规划应由全国人大把关。2010年原煤产量规划目标应修改,以30亿吨左右为宜。

建立煤炭战略库存制度。(1)国家尽快出台强制性的煤炭战略库存制度,规定煤炭生产、运输和用户三个环节煤炭库存的权利与义务,使国家煤炭库存制度合理化;(2)全国煤炭库存率应为11%左右,今年煤炭库存总量至少增加1亿吨,电煤库存应增加到1.5亿吨以上;(3)煤炭需求方即用户是煤炭产,运、需三个环节煤炭战略库存的重点,而电厂是煤炭用户库存的重点,南方13个缺煤省区燃煤电厂的煤炭库存应保持在60天左右的用量,以30天的用量作为警戒线,而北方燃煤电厂的煤炭库存可为50天左右的用量,以25天的用量为警戒线;(4)建立煤炭库存特别是煤炭用户库存的预警和责任约束制度,并加强对煤炭社会库存运输的监测监控。 (原载《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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