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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3月04日
煤业化工专刊-安全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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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矿“三支笔”保障职工权益

本报讯 澄合煤业公司董家河煤矿在推行矿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坚持由区队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三支笔”联合签署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区队在工资奖金分配过程中的代资代分现象,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06年元月,该矿以党委1号文件下发了基层区队民主管理的规定,对区队工资奖金的分配和预留工资的使用做出了明文规定,凡未经区队、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矿上不予结算,没有“三支笔”联合签署区队使用任何费用都不予以核销,从源头上积极预防。为了保证“三支笔”签署有章可依,该矿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区队职代会,由职工代表对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预留工资提取使用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职代会后,由区队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主席以及职工代表2—3名组成民管会,每个月工资结算时,进行专题讨论决定,并将方案在职工之家公开公示,强化了过程监督。实行“三支笔”联合签署以来,该矿没有发生一起损害职工利益的代资代分现象,有效地保证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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