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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0市空气质量好转
本报讯 近日,省环保局发布今年1—2月16个市、县、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前两个月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各项污染指标浓度下降,1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45?57天。
省环保局对16个市、县、区监测结果表明,与上年同期相比,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各项污染指标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0.015mg/m3;二氧化氮浓度变化不大;可吸入颗粒物(10个地级城市)浓度下降0.028mg/m3。
1—2月10城市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比较,榆林、渭南、西安、咸阳、铜川、汉中、安康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西安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为5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3天;宝鸡46天,增加1天;咸阳52天,增加11天;渭南51天,增加17天;铜川48天,增加12天;延安45天,减少2天;榆林46天,增加22天;汉中48天,增加6天;安康57天,增加5天;商洛49天,减少8天。
全省6条主要河流40个监控断面中,Ⅰ—Ⅳ类水质断面占70%。V—劣V类水质断面占30%。6条河流中,渭河干流水质虽仍以劣V类水质为主,但水质进一步好转。延河水质以Ⅳ类水质为主,属轻度污染。无定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均符合本省水质功能标准。汉江水质良好,与去年同期水质相比,水质略有下降。丹江、嘉陵江水质优。
本期我省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韩城和华阴等11个城市。共监测路段253条,总长389.61公里,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1.6-73.5分贝,其中超过70分贝的路段长度为53.95千米,占监测道路总长的13.8%。榆林市100%的监测路段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交通噪声污染比较严重。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