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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4月14日
权益·保障
03

烦恼的“房事”

青工小李近日颇为烦恼,单位要将他居住多年的房子向厂内外公开出售,最后期限定在4月2日下午3时前。由于多年来每月不到千元的低工资,他除了吃饭和生活外,还要帮扶辛苦供养自己上学出来家在农村的父母,日子一直过的紧紧巴巴。如今眼下一次就要拿出7万元,实在是强人所难。可要是不购买住房,房子一旦被工友和社会上的人买走,一家人马上就在企业里没有了立足之地。

在位于白水县城郊的陕西新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里,最近为房事烦恼的不仅是如小李这样的个别人。为此职工纷纷向本报维权新闻部反映他们的苦恼和担忧。记者两次实际踏访,基本上了解到了事情的一些原委。

一纸通告打破了职工的宁静

为促进陕西电力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由北京某中央企业和地方出资,于1995年11月组建的陕西新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白水县建设经营陕西新力电厂。公司总资产5.3252亿元,注册资本金1亿人民币。然而经过十多年的运营,该企业不但没有实现合作共赢,实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初衷,反而由于管理混乱,连年亏损,甚至如今已经到了严重资不抵债的窘境。

今年元月中旬,企业干部被通知在宾馆开会,被通知公司转让给当地一家企业。职工有感自己多年来相关利益悬空,在未开职代会和董事会就匆忙转让股权,遂向厂方询问。厂方答应3月12日回复,但到当日却不见了负责人的踪影。3月13日,最大出资方的某央企公司又宣布将其股权委托给当地原先要转让的那家企业经营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6个月。

正当职工们为这些变故弄得晕头转向之时,3月24日,厂区突然贴出一纸建设银行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接着部分职工被匆忙召集参加“问卷调查”,告知他们居住的房屋要求职工购买。有人还讲两三万元就能买来,有人还许诺如果工人没有钱可给帮忙贷款。有的职工们说他们正是在这种诱惑下,答应了购房的要求。但当职工询问相关权益悬空问题时,并没有得到回应。

据介绍,当年该厂建设时,企业以职工住房名义与基建一起在厂区建设起了四栋192套2000多平米的职工住宅。这些房子一直由厂方管理,供职工交过押金后免费居住。厂方在向一些电力等院校招聘人才时也多次将提供住房作为吸引条件,而不少学生也正是冲着住房来到了地处偏远的这家企业。实际上虽然没有成文,但这里的住宅基本上是领导干部住3室,普通员工一般住两室,后来者由于房源紧张,有的几家合居一套。

厂方先是设立了售房机构,由几个人分楼包干前去住户家中询问。并通知所有住户不分楼层高低和大小,三室的售价为12万元,两室的7万元。在4月2日前不交钱,就算自动放弃。至于相关手续办理时,厂方回答是由于地皮和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须交钱后将房子产权赎回后再说。

交钱时,购房手续变成“借款协议”

售房先从某单位临时人员腾出的27套房子开始,很快便被社会上人员买走了。

待一些职工将东借西凑房钱交过,不料,领到手的却是一纸“新力公司借款协议”。该协议说“因陕西新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生活区地面建筑及土地做为抵押的银行贷款到期,为偿还该笔贷款”,由厂方以房子做抵押,并在协议生效四个月内依照有关法规,将房子过户至购买者名下。部分职工见到“借款协议”心里不踏实,希望能就此购房行为予以公正,被告以“办不成”。

职工们更不解的是,当初卖前27套房子时是银行将房款收走的。而在职工交款时,却让他们将钱打到一个私人账号上,此人压根没有在本企业任职,只是现委托管理的那家单位的一个财务人员。

这家企业职工工资很低,不少工龄十几年的工人每月工资不到千元,而这次房子售价不比当地新房价格低多少,许多人无钱购买或觉得不太划算,加之房子在出售中的种种疑问,耽误了购买时机。导致了自己的住房被社会上人买走,还有就是由于企业260多名职工大多是单职工,房子本身就不够。特别是几户同居一套的情况,由于没有规则可循,意味着谁交钱早就属谁的,而另外的职工就马上面临着搬迁无处可住的命运。

记者在采访中,许多职工谈起这些无不忧心忡忡。

居然从未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记者分别于3月下旬和本月初两进该企业,发现该企业在管理上问题不少外,涉及职工利益的“欠账”之多令人吃惊。劳动法实施近13年了,不少职工还被列如另册,因为是“临时工”而没有三金,不少从大专院校招入的学生,其相关使用手续不健全,给他们流动和发展造成了麻烦。

更难以想象的是这么一个国有股份企业,建厂12年了,工资低之外,居然从来没有给职工缴纳过住房公积金。而早在2000年5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到2000年末,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要求,为其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同级管理中心审核,报同级房改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对1993年以来拖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原则上要如数补缴,确有困难无力补缴的,要报同级房改委批准。”

可这些包括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内的相关文件法规,在这家企业居然没有被执行过一次。

职工权益期待着被尊重

在采访的日子里,记者一直想听到厂方的说法。然而,该厂的临时负责人不是推托不在,就是不接听记者的电话。记者曾将自己的联系办法和意图告知厂办,迄今没有接到任何回应。

职工们的呼声,记者倒是倾听到了无数。他们的千言万语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期待尊重。

他们说,企业许多重大决策包括企业经营和住房问题等,既没有经过董事会也没有经过职代会,而失误却要职工埋单;

他们说,职工们并不是不支持房改,也并没有想白住房子,但应该经过严格的房改程序。而托管方的几项权限中就没有处置财产的权力,而且要求“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今如此随意处理当年以职工住房名义建立的宿舍,意欲何为?

本报记者郝振宇实习生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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