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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4月15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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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黑窑工案被撤职

晋一女官员突然复出

2007年7月,因任职山西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一片哗然。

公务员法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任职前都必须进行公示,并且,曾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而段春霞的再任,既未公示,也超越了处分的受限期,让人们不由得不怀疑去年因黑砖窑事件被处分的数十名党政干部,都会在集体“蛰伏”之后,随着段春霞的重新起用,“带病”走上新的领导岗位。

2007年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和监察部门对洪洞县25名责任人给予了党内处分,提出了行政处分建议。

段春霞,46岁,去年7月,因在黑窑工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尧都区副区长职务的处分。可今年3月初,临汾市尧都区政府在未进行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任命其为区长助理。

文件下发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有干部说,被撤下来的干部,在处分受限期没有结束又没有公示的情况下仓促任命,这会让群众怎么想?市委、市政府对党员干部的惩戒还算不算数?

(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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