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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4月15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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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就地掩埋车祸死者家属发现亲人被配阴婚

景县北留日乡黄庄村一名57岁的妇女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让人不解的是,出警的交警为了“保存尸体”,却在车祸发生不足12小时后将死者掩埋。更为奇怪的是,死者后来在吴桥城南一个男性死者的坟墓里被发现,原来被人“配了阴婚”。事情过去已经7个月了,死者家属至今没能讨回个说法。

家人:死者被偷着“配了阴婚”

去年9月13日,景县北留日乡黄庄村一名57岁的妇女出门拾棉花一直未归。9月14日下午,家人来到104国道吴桥县段打听得知,13日晚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了一名老年妇女,吴桥交警将尸体埋在了路边。

妇女的外甥张某找到了吴桥县交警大队出警的交警李某,李某把事故现场的照片底片交给了他们。

家属们洗出照片,证实死者确为他们要找的人。9月15日8时多,死者家人来到吴桥交警大队询问尸体去向。“李某说,他马上给我们找。我们曾要求一起找,遭到了拒绝。”死者女儿王某告诉记者,快中午时,交警回来了,说尸体在城南第八村的一个坟里头。家人赶了过去,在玉米地里看到了一座坟,他们这才知道,这位家族成员被人给“配了阴婚”。

民警:“掩埋是为了保存尸体”

今年4月10日,记者在吴桥交警大队见到了当时出警的交警李某。李某称,事故是2007年9月13日23时发生的,当晚他出的警,将尸体移到了路旁。李某称,“因为等不到寻亲的,加上尸体经多次碾轧,非常惨,我就找人在路边挖了一个坑,把尸体掩埋了。这样做是为了保存尸体。”

吴桥交警大队事故科一位交警向记者介绍,按照规则,车祸中的尸体应该在医院、冰棺等地妥善保管,然后交警迅速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寻找死者家属,如果10来天仍找不到,就要配合公安部门将尸体掩埋。“出事第二天就让交警埋了?这还是头一回听说。”

(郭天力冯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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