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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10月28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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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电影》原社长受审

《大众电影》原社长蔡师勇涉嫌动用554.7万余元国有资产为职工买商业保险,被检察机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

蔡师勇现年71岁,原为大众电影杂志社社长、总编。贾文华原为大众电影杂志社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检方指控称,蔡师勇、贾文华在大众电影杂志社任职期间,于1997年至2000年间,违法使用国有资产为该社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数额总计人民币554.7万余元,后被查获归案。

蔡师勇认为自己为杂志社职工购买保险并非犯罪行为。他说,大众电影杂志社成立于1984年底,属于国家不核拨经费,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到2004年才被纳入社保单位。“2004年以前我们是两头够不着:既不能参加社保,国家又不核拨资金和工资、退休金……这是我们考虑给职工做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

蔡师勇说,当时社会上很多单位、包括本系统的单位都为职工购买了养老金保险。为了部分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如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社委会经集体研究决定,开始用大众电影杂志社自有资金,逐步为职工(包括已经离退休人员)做养老金保险。“此事曾经向中国文联计财处有关领导汇报过,并得到肯定”。

此案目前处于事实调查阶段,。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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