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8年11月11日
头版
01

西安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报讯 西安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征收,凡未安排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人数1.5%比例的单位,将由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据介绍,对拒不参加年审或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追究。对无正当理由、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