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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11月18日
煤业化工专刊-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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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工亡职工善后处理有关问题的思考

据统计,近年来,在安全事故中死亡的煤矿职工,每年有5000人左右,处理好这部分职工的善后问题,对于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煤矿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一、工亡职工善后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善后工作不细。

有的煤矿企业在处理工亡职工的善后问题时,因选派的人员不得力,工作不够细致,致使工亡职工亲属和煤矿企业发生对立和冲突,引发治安、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工伤保险意识不强。

国务院于2003年4月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实行,大大提高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规范、保障了工亡职工亲属的合法利益。该条例颁布两年多来,尚有相当部分煤矿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如我省各煤矿企业,特别是小煤矿,绝大部分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这给善后处理带来后患,有的小窑主,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走了之,从此杳无音讯,结果往往是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买单。国有煤矿企业在善后处理时都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根据《条例》规定,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月发放,有的亲属享受抚恤金的时间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企业如不参加工伤保险,在效益不好或关闭破产后,抚恤金就很难兑现。

(三)赔偿差距过大。

《条例》规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按照职工本人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有的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对象,有的则没有。供养对象达到3人以上的,能取得数额较多的抚恤金。没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则得不到抚恤金。抚恤金在赔偿金中,所占比例很大,同是工亡职工,有的一分没有,有的则是几十万元,这种极端的不平衡,给善后处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四)供养亲属确定困难。

在处理工亡职工善后问题时,供养关系的确定也比较棘手,有时仅凭乡村、街道证明来确认供养关系,这一办法漏洞很多。比如:供养亲属中包含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有时亲属拿出一纸乡村证明,工作人员也很难确定是否有供养关系。与此相反的是,工亡职工的配偶却很难列为供养对象。根据规定,配偶必须年满55周岁或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煤矿井下职工吃的是青春饭,在最危险的采掘一线工作的职工基本都是青壮年,他们的配偶极少能达到供养条件。如黄陵一号煤矿2004年在“6.15”事故中死亡的23名职工中,没有一名配偶符合供养条件。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在2004年“11.28”事故中遇难的166名矿工中,仅有一名工亡职工的配偶符合供养条件。

二、解决的办法及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妥善做好工亡亲属的安抚工作。

煤矿职工是家中的顶梁柱,在矿工家庭,往往是一个人挣钱,全家人吃饭。职工在事故中死亡,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灾难。处理善后问题时,一定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由工会牵头,选派懂政策、有爱心、有耐心的同志去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如果做工作的同志没有爱心、耐心,很可能会将矛盾激化;如果做工作的人不懂政策,说话吞吞吐吐,就会引起工亡职工亲属的误解。要让死者亲属相信你是真诚的,是按政策办事的。这样,沟通起来就会顺利的多。

(二)提高风险意识,参加《工伤保险》。

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能有效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对矿工和企业都是有利的。因此,所有煤矿企业都必须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大中型煤矿在地市一级或省一级参保,通过基金统一管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储备;小煤矿根据职工流动性强、收入管理不规范的特点,可采取定额缴费或吨煤提取费用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当前煤炭市场较好,这一矛盾还不突出,一旦煤炭市场不好,企业效益低下,无法兑现经济补偿,工亡职工亲属的利益就很难保证,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煤矿是高危行业,矿工容易受到伤害,开煤矿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煤矿,政府部门就不应发给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立劳动保险档案。

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建立职工供养亲属劳动保险卡片,搞清每个职工的供养亲属情况,这样在煤矿发生工亡事故后,只要翻开劳动保险卡片,供养关系就清清楚楚,减少了工伤保险方面的漏洞。

(四)出台煤矿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煤矿职工长年在井下,从事的是脏苦累险工作,有别于其它行业。煤矿职工的亲属情况也与别的企业不同。因此,应出台煤矿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如煤矿工亡职工的配偶,列为供养对象时,条件可适当放宽。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享受抚恤金的年龄应放宽到45周岁。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中没有符合供养条件的,所得的经济补偿较少,应支付5至10万元的补偿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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