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灭门令”的背后真相
业主拿出“灭门令”讲述小区的遭遇
前不久,广州开发商放蛇逼拆迁的阴招余悸未消,乌鲁木齐又传出有人贴出“不搬就杀你全家”的“灭门令”。时下,在业主日益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形下,一些不良开发商从初始时的不屑转向施暴。
透过这些事件,我们一方面可以深刻感受市场发育的力量,以及业主走向成熟和对法律的信心,另一方面又不免担心,面对一些困兽犹斗的开发商,“越维权越危险”成为一种可以看得见的现实存在。那么,开发商何以公然威胁业主?政府部门居间该有何作为?
“不搬就杀你全家”
“灭门令”出现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个毗邻区公安局的新鑫花苑小区。小区不大,只有4栋6层高的楼房,住着354户人家,其中3号楼、4号楼的住户受到“灭门令”的威胁。
物业办公室主任从一堆材料中拿出那张“灭门令”说:“上个月18日晚上,这个通知贴在了我们3号、4号楼的单元门上,后来院内的私家车上也贴上了这个通知。”
住在4号楼的业主付某,曾多次受到陌生人的骚扰,看到“灭门令”时,他没有“意外”,只是“非常震惊”。“居然这么无法无天,跟黑社会一样了。”
付某是从阿勒泰搬到乌鲁木齐市的退休工人,老两口2004年用7万多元的全款买了现在这套两室一厅。但是,自从搬进来住后,就“没过过安宁日子,撬锁、换锁、砸门什么事情都经历过,很多住户都有这样的遭遇。”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调查发现,原来新鑫花苑小区受到各种不停地骚扰的原因,主要是居民入住几年来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
“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小区居民一直认为这个“要杀人全家”的强搬告示是新疆另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周某指示人做的。
“因为他一直找人来捣乱,有时候自己还亲自来小区叫嚷着让我们搬出去,还他的房子。”楼里的一位居民说。同时,参与这一小区开发的另一开发商卢某也持同样的观点,原因在于“他不敢对簿公堂,只会用这些手段威胁居民搬走。”
对于居民和卢某的指责,周某认为“不搬就杀你全家”的通知其实是卢某背后操作,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激起民愤,老百姓一闹就会给主管部门施压,就办了房产证。如此一来,我的房子就拿不回来了,而且3号、4号楼里的居民40%都是卢某雇人装扮的住家户,目的就是占着房子不放。”
周某和卢某对各自手中的证据都持相互对立的说法,相互指责对方的材料是“假的”“伪造的”“骗取的”。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整个新鑫花苑项目,两个人的说法正好相反。
卢某却说:“我的地皮确实是周某介绍的,但是我已经开工建设了,他说要合作。由于资金链紧张所以就答应并签订《联建合同》,但是周某一直以手续没有办完而拒绝向项目投资。直到现在,他在新鑫花苑项目上一分钱都没有投资。”
对于这个说法,周某说:“即便这个项目我一分钱也没有花,但是我有房产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这就说明法律上这些房子就是我的财产,我就有权利将这些人赶走。”
两方各执一词,使得“灭门令”背后的事情更加复杂。记者采访时发现,周某手中拥有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几乎所有重要证件。周某告诉记者:“没有我手上这些证件,谁也办不到房产证。卢某的手续都是伪造的公文。”
“越维权,越危险”
为什么两个开发商的经济纠纷最后牵涉到了业主?为什么接连不断的砸门换锁不够,还贴出“灭门令”恐吓人心?
新鑫花苑小区的居民认为,所有的问题主要在于“房产局发放了2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形成了一个东西两个卖主的局面,而且两个卖主还有经济纠纷,自然是老百姓遭殃了。
为什么业主维权,最后会陷入“越维权越危险”困境呢?迷案难判除了两家开发商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外,政府相关部门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某些监管行为的“缺席”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事情的恶化。
(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