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发改委称
明年不对煤价设上限
本报综合消息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发表的文件显示,2009年起将不再对内地煤炭销售价格设定上限。
发改委称,煤炭价格将继续实行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企业协商确定,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但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家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
发改委同时认为,2009年煤炭供求将在总体平衡的基础上趋于宽松,但由于存在产运需结构性矛盾和一些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会出现部分品种、区域和时段性矛盾。
发改委称,根据居民生活、电力、化肥、冶金和出口等重点行业跨省区煤炭需求、煤炭资源及铁路新增运力情况,确定2009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8.46亿吨。
发改委今年6月份公告称,为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第30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