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8年12月12日
北国周末-观察·文摘
04

打击商业贿赂重点不在普通医生教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级检察官韩耀元近日做客新华网,解读了出台后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韩耀元表示,打击商业贿赂的重点是医药购销领域行使医药购销权的行政领导和不法药商,绝不是普通医生。对教师也同样如此。另外,对于医生开单提成数额不大、情节一般的,重在教育,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教师借补课、家访、排座位、安排班干部以及招生、保送研究生等名义,公然向学生和家长索贿或收受贿赂的现象,韩耀元说,上述行为不是商业活动,所以不属于商业贿赂打击的范围,“但这些行为大部分属于违反职业道德,个别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条文定罪处罚。”

《北京晨报》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