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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3月0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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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9月底前实现全面禁烟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卫生厅下发文件,要求到2011年9月底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省卫生厅日前出台《陕西省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要求到2011年9月底,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疗养院等)、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其他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采供血机构、急救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均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省卫生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单位电子屏幕、网络等设施宣传全面禁烟工作,办好控烟宣传栏,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向社会公示单位全面禁烟的承诺。据了解,省卫生厅还将邀请大众媒体对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进行暗访,对控烟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暗访结果公开报道。凡因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先进、评优资格。

(于京玄 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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