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5月1日起,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销售系统中的均价要和申报均价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房屋标价。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日前出台了相应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科学核算成本,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商品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应在销售网络系统中填报每套预售房屋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价清”相关规定,销售系统中的均价要和申报均价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房屋标价。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