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11日从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了解到,我省将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清查、销毁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及其制品,同时查处典型案件,打击违法行为并严惩犯罪分子。
为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陕西还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从5月11日起,凡经查实举报问题猪肉、问题辣椒及其制品和违禁物质的违法线索,违法货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两千元。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 (杨一苗)